(作者:黃滬珠姊妹 2021年8月)
帖前五章 23-24 節說出「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!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(體)得蒙保守,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,完全無可指摘 !」
當初神造人的時候是給人無罪的靈魂體。人的思想感情和神的靈是相通的。當人類的始祖亞當背叛神,罪就進入了靈裏,整天思想的盡都是惡,再達到肉體產生犯罪的行為。所以我們舊生命(老我)有個犯罪的律;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」(羅 7:18), 因此必須有另一個無罪,勝過罪的新生命住進我們裡面取代這個舊生命。至於成聖的能力,並非出於人自己,而是出於神, 因基督徒的靈性不會自動成長, 而是人藉著聖靈的引導不斷的追求操練才能完成。
在此就「全然成聖」的過程略為敘述如下;「全然成聖」的第一步就是要重生得救;當我們聽到主耶穌救贖的福音,聖靈感動我們認罪悔改,立定心志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,祂的生命就進入我們靈裏, 與主有一個新生命連結的關係,如同電燈泡通上了電流。我們得救是因神的憐憫與恩典,只要信而接受救恩, 不需付任何代價,乃是神所賜的。誠如以弗所書 1:4 提到「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;」。以弗所書 2:8 又指出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 也因著信;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 乃是神所賜的; 」重生的經歷各有不同;靈魂的得救後,首先要離棄屬世的偶像歸向真神(真神是造人的,假神是人造的)以前為己而活,如今當為主而活。
得救後若要成聖,得著更豐盛的生命, 必須藉著聖靈的幫助引導,不斷在信心和愛心上操練而成; 換句話說靈命成長與更新是需要付出代價的, 主要是在於人的追求與否?因人雖重生罪性仍在,需要靠神和聖靈的帶領,使已墮落的思想、意志、情感逐漸得到更新變化,能真正明白神的旨意而遵行之。羅馬書 12:2 指出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
- 人重生以後就喜歡向神禱告;禱告就是向神傾吐心意,恆切禱告的人, 生命長進很快。越禱告越明白神的心意。
- 人重生以後, 餓了就要吃天上的糧;亦就是讀聖經,越下功夫讀經就越認識神。用禱告的心來讀經,求神開我們的心竅明白聖經, 抓住神信實的話禱告效果更好。晝夜思想神的話是生命長進不枯乾的秘訣。禱告、讀經都是為了遵行神的旨意, 成為合乎神心意的器皿。信徒成聖的過程是長期漸進的;自己必須先被基督的愛激勵吸引,藉著聖靈的引導幚助追求靈命的成長。下功夫親近神,才能認識神的愛。
- 信心、愛心和盼望正是基督徒靈命的特質。信是對福音的接受和對神的信靠;愛是對人的關懷和幫助;望是相信主的保守和看顧以及祂的再來。因此我們應以信和愛當作䕶鏡遮胸,把得救的盼望當頭盔;儆醒忍耐等候主再來,因神是信實的。
- 苦難是驅使我們親近神的途徑之一。因著苦難而迫切祈求神,使我們在迷途中轉向祂,在苦難中學習順服神( 詩 119:67)。心態決定我們的生活與事奉是否在神命定的旨意中。帖前 4:3 指出「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」。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順服神的手。
- 保羅亦提出三個信徒守則;
- 常常喜樂;患難中亦不例外
- 不住禱告;與神有親密關係
- 凡事謝恩;不論環境順逆苦樂
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(帖前 5:16,17,18)
結論:基督徒得救重生得著新生命後藉著聖靈的引導幫助和自己的追求,不斷的更新變化達到更豐盛的聖潔生命, 使罪身不再受犯罪律的支配,乃受神和聖靈管制, 成為聖潔的器皿。最後主再來的時候,我們身體得贖,必死的身體變成永不朽壞的復活靈性身体。靠神的大能,「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 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。」(腓 3:21)我們就與主永遠同在了。這是保羅所指的「全然成聖和靈、魂、體得蒙保守」。亦即真正靈魂體的全然得救.